在澳洲生活的500个想不到(51)
龚 陆 林
澳大利亚的国家行政管理梯级只有三级。第一级:联邦(federal);第二级:州(state, 海外有时译为“省”);第三级: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分为:市(city,有时也译为“区”);市区以外的部分设郡(shire)。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 Authorities)负责地方道路、垃圾收集、建筑管理、公共卫生和社区娱乐等。地方政府的决策机构是“市政厅”或“市议会”(Local Council)。
中国国家行政管理梯级粗粗地讲是五级。第一级:中央;第二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级:各省(自治区)的地级市,在直辖市则是区或县、第四级:地级市所辖的县级市、地级市所辖的区,在直辖市则是街道或镇;第五级:县级市所辖的街道或镇,在直辖市则是居委会或乡。
由于两国行政管理梯级的不同,当澳大利亚政府官员来访的时候,中国方面以什么样的级别来接待,经常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有时候还不免会闹出笑话。譬如,“悉尼市长”来访,假定我们以上海市市长恭候,实在是屈尊。上海市市长贵为行政第二梯级的首长,而悉尼依联邦、新南威尔士州一路下来应该是第三级,但遗憾的是,没有一个管辖整个悉尼的行政首长,有的只是地方政府,或为市或郡,这一级政府光在悉尼就有40多个,而所谓“悉尼市长”所管辖的这片区域只是碰巧了被命名为“悉尼市”而已,属于第三级。按这个级别,我们以上海任何一个区的区长去接待他还绰绰有余,因为我们是第二级政府的十八分之一。
澳洲全国有大大小小的“地方政府”900多个,新南威尔士州怎么样也得有近200个吧,即是说,“悉尼市长”只是第二级政府的近两百分之一啊!
澳洲行政管理级次的简单,简单到按常理没法解释,以我一个原中国大学历史教师的常识,也是到了澳洲几年以后,确切地说是进入了报纸行业才大体搞懂的。因此,许多到澳洲作访问学者的中国知识精英,每每舞文弄墨,称“大悉尼市”或“大纽约市”,恐怕这样的“市”还没有产生呢!
同样,回国以后,我也偶尔听到中国媒体有“大某某市”之称,也许都得改改口才是。更不可思议的是:前总理霍克和另一位前总理霍华德还在一起探讨废除“州”一级的可能性呢!(没有搞错,就是废“州”,而不是“地方政府”)。天呐,假定州政府“武功全废”,这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呀!
在澳洲生活,几乎每年都要碰上一两次选举:联邦(即中央)的、州的、地方的,不投票还要罚款。联邦级的罚一百(澳元)、州级罚五十、地方级罚三十。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又拒交罚款,还要把你送上法庭。大街上,你经常可以看到竞选海报,大多数是角逐地方的所谓“市长”。有时候,走过路过,我常在想,他们都是在竞选我们的“街道主任”呐(级别相当)!而所谓的“市长”都没有固定的、标准的薪酬,大多数都只是从政府部门象征性地领取一点微薄的补贴,他们只能依靠从事其它职业的收入来养家糊口。
1999年11月悉尼奥运会之前,我作为《海天物业周报》记者,采访过悉尼奥运会所在地奥本市(Auburn)的林丽华市长。采访之时,但见奥本市“市府”只有两间50平米见长的屋子,这使我煞是“惊讶”。同当时的悉尼市市长曾筱龙开“建筑师事务楼”不同的是,林市长有自己的地产公司。她见我“一脸惆怅”的样子,便告诉我,在澳洲,地方政府只有12人的配置,市长、副市长每周是200元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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