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镝|“另类投资品”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



鸣镝 |“另类投资品”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

编辑 | 林芽

图源 | 网络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的价格波动最能搅动投资者的神经,比特币肯定是其中之一。


在4月18日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提示投资者要注意区分数字资产和数字货币。央行副行长李波对比特币做出明确界定,“比特币是加密资产,是投资的选项,本身不是货币,而是另类投资品。”

在周小川对比特币做出“要提醒、要小心”的警示当天,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正在经历“过山车”式的行情,4月18日,比特币全线暴崩,一小时内暴跌近8000美元,跌破52000美元,较近日的高点跌幅20%左右。据比特币家园数据显示,当天超47万人爆仓,395亿资金灰飞烟灭。

仅仅几天后,比特币在23日一天内又跌去近6000美元,暴跌超10%。除比特币外,以太币、瑞波币、狗狗币等其他主流虚拟货币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

这也凸显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蕴含的巨大波动性和风险性。如果普通人贸然“入场”,一不小心就成了待割的“韭菜”。



比特币最初是以一种“点对点”的虚拟加密货币形式出现。


对于比特币的性质,中国监管部门有过清晰论断。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事实上,我国金融机构一贯不支持比特币的交易。


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监管部门还曾明确表示,从比特币属于特定虚拟商品这一属性看,可能存在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以及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再次强调,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不仅交易风险高,“挖矿”获取比特币的能耗更是高得惊人。

花旗银行表示,比特币一年所消耗的电量可以达到143亿度,其总量相当于上海市一个月的用电量、等同于马来西亚一整年的用电量。且挖掘比特币会产生亿万吨的电子垃圾和碳排放,对全球环境都会造成影响。

比特币的“挖矿”耗电巨大,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大不大呢?


并不大。

以内蒙古为例,其不仅有廉价丰富的电力,还有方便建厂的地理条件,称得上是天然的“矿场”。虽然内蒙古风力资源丰富,但挖矿消耗的能源是巨大的,对当地的实体经济发展没有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2021年2月末,内蒙古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中,将虚拟货币挖矿归为“落后和过剩产能”。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将在4月末前关停所有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此次博鳌亚洲论坛上,周小川表示,不管数字货币还是数字资产,都要为实体经济服务。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将比特币作为一种投资商品或理财产品,需要高度关注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为监管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比特币的价格走势。


此外,投资者要注意防范一些不法分子借比特币行骗或非法集资,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参考 | 人民日报海外版、证券时报、新华网、中国证券报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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