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怎么认定责任(如何判定及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车辆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行为,以避免法律刑事调查。简单来说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避法律调查的行为

【交通事故】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是指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构成交通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依法区分不同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理:当事人应当采取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等措施;不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当事人对损害事实和原因无争议,可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履行7项义务:(1)立即停车;(2)必须保护现场;(3)抢救伤者和财产;(4)必须移动时应注明位置;(5)迅速向公安机关或值班交警报告;(6)等待处理;(7)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协商解决后才能离开。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应履行这七项义务,故意逃避,最终没有尽到。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这七项义务,故意逃避,最终没有履行。这七项义务不仅是由于他们自己的第一次行为,而且也是由于这七项义务已经被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从本质上讲,交通肇事逃逸实际上是一种逃避应尽义务的不作为行为。

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车辆管理处将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国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二、刑事处罚

1.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事故后逃逸,

《关于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避法律调查的行为之一。

这里要注意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追究逃避法律。其次,交通肇事逃逸没有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不仅要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还要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一)两人死亡或者五人重伤,对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六人死亡,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直接损失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不能赔偿60万元以上的。

二、因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因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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