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行费用(股票发行费用的会计处理详解)

在财务处理方面,2010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第四期)》(以下简称《问题解答》)如何规定上市公司在发行股权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和其他费用,上市公司发行股权证券的承销费、保荐费、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股权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新外部费用,从股权证券发行收入中扣除,从溢价收入中扣除,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除,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应当减少;发行股权证券时发行的广告费、路演、财务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2010]25号文件第七条上市公司对发行股权证券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也作出以下特别规定,即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交易费用发行股权证券(包括作为企业合并对价发行的股权证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清单》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从上面可以看出,问题答案和会计[2010]25号文件应区分上述两种情况下发行股权证券的相关费用,而不是完全从发行收入中减少股票发行费用。也就是说,问题答案和会计[2010]号。25份股票发行费用处理分为两个步骤,即直接属于发行股权工具新外部费用从发行收入,其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将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利润下降,也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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