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退税了吗?能退税的也要抓紧!
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了根本性变化。个人所得税不仅需要预扣,还需要年度汇款清算。当然,在具体实践中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而且,个税改革后,还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我不知道你对这些特殊的附加扣除了解多少!下面虎虎就来分享一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知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抵押贷款不能退还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事实上,有人这样问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混淆了抵押贷款和住房贷款利息的特殊附加扣除。
抵押贷款不能退还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你的抵押贷款符合一定的条件,你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特殊额外扣除,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退税。
我们实际上在预扣和预付款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以便在年度汇款清算中降低住房贷款利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自然可以获得相应的退税。
退税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我们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七级累进,个人所得税最多可以退还的钱=1000*12*45%=5400元。当然,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超过96万元才能获得5400元的退税。
比如2021年虎虎在扣除住房贷款利息1.2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前,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已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268080元(1万*45%-181920=268080)。
年度汇款清算时,虎虎扣除了忘记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实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0-12000)*45%-181920=262680元。
退税的金额=268080-262680=5400元。
享受条件: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住房的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
贷款利息实际发生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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