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型基金怎么样(公司型创投基金在长期投资方面更具优势)

一、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新政

2021年01月和202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和《关于上海浦东新区特定地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53号)。上述优惠新政的核心内容是在张江科学城设立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临港新区浦东)和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中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一)上述股权转让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50%以上,企业所得税减半;

(二)上述股权转让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50%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与合伙风险投资基金的税负比较

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优惠新政出台后,有必要详细比较税收优惠新政下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的税收负担和合伙风险投资基金的税收负担(由于合同基金是三类股东,很少被风险投资基金使用,目前,合同资产管理产品缺乏统一明确的税收征管规定,因此本文暂时不将合同基金纳入比较范围),看看是否能改变以往设立合伙基金的习惯,转变为公司基金。

下表比较了公司风险投资企业和合伙风险投资企业(获得被投资企业分配股息和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的税和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的税收负担:

如上表所示,从税收角度比较公司风险投资企业和合伙风险投资企业:

合伙风险投资企业的优势在于先分后税,避免了企业和合伙人的双重征税。但根据现行合伙税收规定,个人投资者取得股权投资所得(被认为是合伙经营所得)的最高税率为35%,使个人投资者的税收负担过重。法人投资者面临的挑战是,通过合伙获得的股息很难享受居民企业之间的免税股息;

为减轻合伙风险投资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税收负担,《关于风险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8这种情况下,个人投资者对股权转让收益的适用税率为20%,但是,如果选择单一会计,在合伙层面不能扣除基金通常的管理费、绩效报酬、其他服务费,也不能退出不同项目的投资收入和投资损失,最终难以预测个人投资者可以实现税收效果,给法人投资者带来额外负担,这也是基金在当前市场实践中选择单一会计的主要原因;

相比之下,53号文件对公司风险投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的缓解受个人投资者持股比例和风险投资企业层面如何在个人投资者和法人投资者之间分配税收收入的限制。

与合伙风险投资企业相比,公司风险投资企业的税收优势如下:

1)股息收入:公司风险投资企业通常可以实现法人投资者股息免税税务处理;

2)留存收入:对于未分配的保留收入,公司风险投资企业没有股东确认收入和涉税问题,合伙风险投资企业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纳入合伙人取得的收入并申报纳税(即使合伙企业尚未分配给合伙人),尽管上述规则在税收实践中的实施规模不同。

然而,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与合伙风险投资企业相比,公司风险投资企业在灵活处理优先收回投资成本等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劣势。

三、简化结论

税负对比涉及的参考要素很多,可以简化结论如下:

1. 如果预计收入规模较小,总税负比例低于20%,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直接按常规合伙基金运作;

2. 如果预计收益规模大,没有其他地方特别优惠政策,可以考虑公司基金与单一投资基金会计合伙基金之间的选择;

3. 预计持股时间短于5年的,设立公司基金也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此时,按单一投资基金计算的合伙基金税负较低;

4. 如果预计持股时间超过5年,则取决于投资行为是否符合财税要求〔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可抵扣投资本金70%的条件,不符合的,新优惠政策下的公司基金税负较低;

5. 如预计持股时间超过5年,而且基金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需要比较基金退出前5年的总费用和投资本金的70%。如果成本高,公司基金的税负会更低,投资本金的70%会更高,单个投资基金会计的合伙基金的税负会更低。具体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投资成本为1亿元,全部为个人投资者,投资6年,可适用于财税〔2018〕55号文件,投资回报300%,各项费用总年费率2%,管理人carry30%的收入部分。根据单一投资基金计算的优惠新政下的公司基金和合伙基金

当然,实践往往更为复杂。我们不仅要考虑收入金额和持股时间的不确定性,还要考虑与基金所在园区方沟通获得的特殊优惠政策。欢迎有相关问题的业内同事交流讨论。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