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21世纪商业先驱报》记者注意到,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知,即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时消费)。
根据通知,立即消费黄金的问题包括:夸大误导营销宣传、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合作伙伴控制不严、联合贷款管理不到位、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不完善等,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保护局在通知中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消费者保护行为监督要求,在消费者保护制度和机制、营销宣传、定价管理、第三方控制、收集管理等方面进行比较检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七大问题!银监会立即通知消费金融
具体来说,立即消费金融有七项违规行为:
一、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
立即消金安逸花APP宣传存在夸大误导,主页上有超低利率的宣传表达,实际贷款年利率为7.2%-36%;快速贷款权益弹出窗口显示免费接收,点击将消费者引入联合贷款审批流程。小马花花卡消费自动分期付款内容体现在服务协议中,消费者需要点击协议条款才能看到,没有单独醒目的提示。小马花卡的消费自动分期付款内容反映在服务协议中,消费者需要点击协议条款才能看到,没有单独的显著提示。在联合贷款申请过程中,未明确通知提供信用担保保险或担保的合作机构和联合贷款合作银行,未充分通知涉及个人贷款担保保险的信息。用某种舒适的花朵APP以贷款测试为例,贷款由立即消费和银行共同出资,由保险公司承保。整个贷款申请过程没有事先通知被保险人保证保险所需的费用,也没有关键保险条款的提示和说明。
二、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个别服务定价不合理
贷款利息、罚息、提前还款手续费等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的部分将立即作为溢付管理。合同规定借款人可以申请溢付,但客户端未明显通知借款人,部分借款人贷款已还清。但溢付款未返还借款人账户的情况。2020年8月底,合同约定还款期已结束的借款人溢付余额为86.52万元。2020年8月底,合同约定还款期结束的借款人溢出支付余额86.52万元。公司标准会员服务卡价格低,定价不合理。
三、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执行偏差
不同产品对非学生承诺的要求不一致。商品分期付款要求20-24岁的申请人做出非学生承诺借款人的母亲要求通过客户服务电话取消账户,询问借款人是否会停止贷款。公司客服回复,即使是学生,如果是自己的真实意愿,且年龄在18岁以上,年龄在60岁以下,经系统审核后可以借给他们,最后可以借给他们APP以系统审核为准。
四、合作伙伴管理制度不完善,管控不严
第三方合作伙伴管理制度不完善,合作伙伴培训管理机制未建立,合作伙伴检查频率和覆盖范围未规定,合作伙伴和门店风险限额管理缺乏制度规范。与医疗美容商户的合作合同对培训项目缺乏约定,贷款限额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五、联合贷款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套利行为
在立即与银行的联合贷款合作协议中,未按贷款比例分担风险。如果贷款利息作为服务费支付给合作银行,如果在合作协议中与银行约定,部分利息转化为向银行支付的金融服务费,年化率为1.5%。在与合作银行开展的联合贷款业务中,立即收取借款人的保费,并定期转让给合作保险公司,属于收取和支付保费的行为,但没有保险中介资格。后来在业务环节加入保险经纪公司,但并没有改变收付保费的行为性质,存在监管套利。
六、催收管理不到位,存在不合规催收
立即对委外催收机构进行审核,未建立委外催收机构的评级、考核制度和实施细则。公司收集短信、收集电话、律师函存在向无关第三方收集的内容。电话催收向无关第三方披露借款人信息、侮辱和攻击。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不完善,部分职能落实不到位
不规范立即披露消费品和服务信息。“安逸花”APP、部分第三方合作平台贷款申请页面显示的利率未转换为年化形式。公司官网产品信息、定价及服务内容公示中提前还款标准披露不明确。《隐私政策》收集客户信息不符合必要原则,如向客户收集短信记录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未覆盖全过程,未对设计开发、定价管理等环节进行有效审查。例如,标准会员服务卡的调整和定价计算未经消费者保护部门审查。
安逸花的广告有多雷人?
据《中国基金报》截图
根据官方网站,安逸花是金融的产品。
官方网站称,立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即消费)是经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持有消费金融许可证的科技驱动金融机构。注册资本40亿元。股东包括重庆百货有限公司(600729).SH)、北京中关村科技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有限公司(01963.HK、601963.SH)、阳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SH),以及中金公司、中信建投、重庆两江新区等新一轮战略投资者。
官方网站称,公司积极帮助消费升级,推动内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断为地方税收、就业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官方网站称,公司积极帮助消费升级,推动内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断为地方税收、就业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底,公司注册用户已超过1.2亿元,贷款总额超过5400亿元,税款近33亿元,就业岗位2000多个。
据企业调查,重庆百货有限公司(600729)立即消费金融股东.SH)、北京中关村科技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有限公司(01963.HK、601963.SH)、阳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SH),以及中金公司、中信建投、重庆两江新区等新一轮战略投资者。
官方网站上写着选择舒适花的七个原因
现在网贷广告比以前收敛了一些,看看他们去年的广告是怎么做的。
官方网站上写着选择舒适花的七个原因
现在网贷广告比以前收敛了一些,看看他们去年的广告是怎么做的。
广告一:一个年轻女士蹲在豪车前,两个路人说: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没钱开豪车。年轻女子摇摇头,给父亲发短信,说要把车卖掉急救。这时,一个男人来了,在女士的手机上操作,女士的手机立刻有了很多钱。女人不明白,男人说这是一朵舒适的花,手机号码使用时间越长,配额越高,最长12期分期慢慢回来,没有压力。
广告二:你们安逸花是骗人的!在安逸花发布会上,一位用户冲到演讲台前,在演讲者脸上丢了一把菜,怒吼道。就在用户即将上线的时候,演讲者问用户为什么安逸花是骗人的。原来用户不满意安逸花没有一分钟贷款,让自己等了三天。演讲者听了之后,扇了公司员工一巴掌,义正言辞说,为了解决用户急需用钱的困境,安逸花应该是市场上所有不同的贷款平台。随后,演讲者开始宣传安逸花最高可借20万和最快一分钟贷款,赢得了观众的掌声。
有网友曾评论说:这些广告有一个共同点:明明是把穷人推进火坑,却好像在做好事。
立即消费金融回应: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据《北京商业日报》报道,6月15日,公司高度重视,真诚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和意见,首次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组。整改工作坚持立查立改原则,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内部反思和优化。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并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优化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业务稳定,发展良好。
消费金融首次获得5.3亿元银团贷款
此前,6月9日,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完成首笔银团贷款募集和提款,贷款总额达5.3亿元。
银团由多家外资银行共同牵头安排银行和贷款银行。自3月中旬推出以来,超额认贷金额近两倍,股份承诺于4月初完成,最终获得总额5.3亿元,2021年6月9日全部落地。
据了解,银团贷款是历史上第一笔立即消费的银团贷款。在此之前,立即消除资金主要通过股东增资同业市场借贷ABS以及金融债券获取资金。
所谓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是由一家或多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的银行集团按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
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与传统银行贷款相比,银团贷款融资成本较低,也有利于分散信贷风险,有效缓解消费金融公司融资困难。
银行是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依托银行股东的背景,在风险控制和线下网络协作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更容易获得大额银团贷款。上述人士指出。
实际上,大多数获得银团贷款的消费金融公司都有银行背景。2017年10月11日,由中国银行消费金融牵头的家国际银团贷款业务也在上海成立。银团贷款由中国信托银行牵头,共有9家银行参与贷款,总金额10亿元。
2017年11月,由富邦华谊银行、国泰世华银行牵头,招联消费金融完成国内持牌消费金融首笔外资银团贷款,共有13家外资银行参与贷款,总额11.5亿元。
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收入76.04亿元,净利润7.1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5%和16.5%。盈利能力仅次于招联消费和工业消费,在披露业绩的22家持牌消费中排名第三。
银监会此前点名批评土味奇葩广告,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
近年来,网络平台上的消费金融产品已经嵌入到客户的日常消费场景中,形成了无影响的客户获取,但也导致了金融信不匹配等问题。过度营销带来金融风险,也导致社会问题,如过度消费和信用违约。对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一键就能贷款手机号值20万贷款秒变高富帅……最近,土味营销广告频繁出现在一些网络平台上,网贷等行业成为重灾区。这些营销广告利用当地风味和奇怪的广告词来吸引流量,获取客户信息,过度营销贷款或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带来了严重的金融风险。
过度借贷存在风险隐患
一方面是消费金融产品的便利性,另一方面是金融风险的悄然积累。近年来,网络平台的消费金融已经嵌入到客户的日常消费场景中,形成了无影响的客户获取,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许多业内人士认为,监管机构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华北微众银行下调授信额度,有利于降低风险敞口,维护消费信贷市场的有序发展。
从积极的角度来看,互联网消费金融客户群体的下沉有助于提高中国包容性金融的发展,培养最大居民群体的金融质量和信用意识,激发消费潜力。例如,在县乡地区,农民可以在耕种季节获得流动性支持,调整消费和生产需求。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家强说。
然而,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金融领域的业务经验有限,过度营销很容易导致金融信用不匹配,带来更大的风险和隐患。对此,王家强表示,从供应商的角度来看,中国的信用体系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善,个人客户的信用信息还不够全面。互联网金融机构积累的数据也存在数据欺诈、模型错误、数据无法反映未来变化趋势等问题,风险控制水平难以支持其消费信贷的大规模扩张。从
需求方看,消费信贷客群包含学生、农户、就业初期的青年等相对弱势群体,这些群体缺乏对金融风险的认知,消费观尚未成熟。一味鼓励增加信贷,超过其自身偿还能力和可承受的消费水平,将导致过度消费、信用违约等社会问题。
“一些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往往缺乏足够的贷款利率及风险提示,如多采用日利率等计算方式,不利于客户了解真实利率及违约责任后果,消费者权益未得到切实保护。”王家强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析师娄飞鹏表示,近年来一些网络平台通过过度营销诱导用户过度消费,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群体进行过度授信。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采用暴力催收等方式,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任其发展还存在带来系统性风险的可能,需要加快进行整治。
多渠道加强规范整治
“首先,应按照持牌经营要求,对互联网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实行牌照准入。其次,要按照对同类业务采用同一监管标准的原则,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消除监管套利。”在娄飞鹏看来,要加快对网络平台的各类宣传营销进行规范,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审查及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是业内专家们的普遍共识。
“有些非银行机构或网络平台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让用户觉得利息很便宜,借贷成本很低,诱导甚至误导用户多借钱,但当用户还款时会发现,实际上成本比银行贷款高很多。”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专家表示,要想进一步治理网络平台诱导过度消费,一方面要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在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宣传;另一方面要出台规制互联网金融类广告内容的细则,明确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制作、发布标准。例如,消费信贷广告应清晰准确展示贷款年利率,不应以“日利率”“日还款”等方式宣传。
此外,加强行业自律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王家强表示,互联网金融企业应服从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会员自律公约、会员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密切与行业协会联络,及时上报重大经营变更或风险事件。“要审慎评估新业务、新科技带来的风险,对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消费金融授信模型进行充分测试,避免客群及信贷额度的大幅扩张,明确消费信贷的贷款利率、风险、还款期限及要求,避免虚假宣传。”
消费者要保护好信用名片
除了对平台的规范整治,金融消费者自身也应培养理性消费的习惯。“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信用都是经济身份证,是一张没有期限的名片。对老百姓而言,最重要的还是要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一个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提高个人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和便利性,价格上还能有优惠。”董希淼说。
“树立文明科学的消费观,只为必要的事负债,对于那些可有可无的消费负债,应该认真思考,量力而行。过度消费、过度负债很有可能产生巨大财务压力,进而影响个人情绪和身体健康。”马上消费金融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个人消费贷、信用卡出现逾期,可能影响个人征信。因此,金融消费者应学会判断个人是否过度负债:一是看能否一次性还清所有债务;二是看个人信用卡和网贷大额消费数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专家建议,消费者应充分了解网络平台贷款、类信用卡透支及分期等借贷产品,知悉借贷息费价格、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警惕一些机构或平台所谓“免息”“零利息”的片面宣传。同时,合理发挥借贷产品作用,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同时,银保监会也提醒,金融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借贷。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重要信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降低被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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