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龙头”易见股份年报难产,监管立案投资者维权直击要害

16日,据来自专业办理证券索赔的“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股盾”品牌联合创始人王虎律师消息,在经历了年报难产,交易所问询,监管立案后的易见股份,目前正面临大量投资者咨询相关索赔维权事务,股民在经历新证券法洗礼后,对待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违法行为,已经可以直击要害,懂得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权利。点击本文最后的“了解更多”可直接参与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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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股份索赔最新进展在股盾网公开发布!

有股民表示,作为上市公司董监高大股东等管理方,普通股民信息严重不对称,看技术的被套,追高的被套,抄底的被套,不是被套了,就是在被套的路上,这一届的股民太难了。新证券法的实施,特别是代表人诉讼制度,让股民看到了希望,今后将更多地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索赔。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王虎律师表示,实际上早在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颁布实施《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支持股民依法索赔,此前也有一些胜诉案例,投资者是获得赔偿的。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王虎律师认为,该条款已明确,对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的投资者索赔,法律是持支持的。具体到易见股份案件,“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公开的信息显示,2021年5月15日持有易见股份(600093)股票,产生亏损或浮亏的投资者,可依法等记索赔。点击本文最后的“了解更多”可直接参与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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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1.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2.案件存在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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