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昨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挂出《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广州拟从2023年1月1日起分阶段对国III柴油货车进行限行;计划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通行国III柴油货车。
国Ⅲ柴油货车污染排放高
目前,影响广州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是臭氧和二氧化氮。臭氧是二次污染物,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太阳光照射下反应生成。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是改善广州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研究成果(2020年),机动车是广州市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第一大来源,占比约48%。
对比重型柴油发动机型式认证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国Ⅲ柴油发动机排放限值是国Ⅳ发动机的1.43倍,是国Ⅴ发动机的2.5倍,是国Ⅵ发动机的12.5倍。2021年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结果显示,国Ⅲ及其以下柴油车的工况检测首检合格率均低于国Ⅳ和国Ⅴ柴油车的合格率。由此可见,国Ⅲ柴油车单车排放因子大,且年检合格率较低,污染排放明显高于国Ⅳ。
逐步扩大限行范围
广州计划分阶段对国III柴油货车进行限行。根据征求意见稿,限制通行对象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本市和外市籍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按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广州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货车限行通告》)明确的货车限制行驶时间和范围高度衔接。第一阶段拟从2023年1月1日起,每日7时-24时在市中心区限制国III柴油货车通行,限行范围与《货车限行通告》规定的中心区域范围一致,限行时间有所扩大。第二阶段拟从2024年1月1日起,每日7时-24时在市区(较市中心区大)限制国Ⅲ柴油货车通行,限行范围与《货车限行通告》规定的市区范围一致,限行时间较《货车限行通告》延后2小时(至24时)。第三阶段拟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通行。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二阶段限行时间较《货车限行通告》延后至24时,主要考虑22时货车限行放开后,货车大量通行导致污染物排放剧增。将国Ⅲ柴油货车限行时段设定为7时至24时,可有效削减夜间氮氧化物峰值。
如果车辆违反限行规定,将受到什么处罚?违反规定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63号)》(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12条第4款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罚款并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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