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在第九届财新峰会,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首次系统性地从宏观和体制的角度,谈了他对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的认识。
周小川表示,数字货币可以是中央银行的,也可以是私营部门的,也可能是两方面合作。央行更注重币值稳定,私营部门若不建立相关法规条例等,币值可能不稳定。目前,针对数字货币的多种发展方案正在竞争中并行,这对央行和监管部门都提出了挑战,央行已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表明央行可以组织这方面的研究,但无法确保方案最优。应鼓励多渠道研发,相互竞争的体制,但在投入使用时要保证不会造成大的伤害,要以对后果能够可控的方式进行研发。
其中,周小川从国际清算银行(BRS)对数字货币的概念出发,讨论了数字货币是否一定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货币、是基于通证(token)还是账户、为零售服务还是为批发服务、是否一定要加密、是否要锚定等问题。
首先,要弄清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的概念,主要搞清楚三个区分:
第一个概念的区分是,如何辨别新出现的货币是数字的还是物理的。“现在的货币绝大多数都是数字形式的。当然,也有人说,他们所说的数字货币只适应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货币,否则就不称为数字货币。当然,这是需要讨论的,而且看法是不一致的。”周小川说。
第二个区别是,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是基于通证,还是基于账户。周小川表示,从信用卡到现在以手机为基础、以二维码为特征的应用,都是基于账户的做法。
第三个区别,是支付工具和数字货币是为零售服务的,还是为批发服务的。如果批发就有可能涉及到中央银行的功能,如果是大学里的校园卡则涉及到局部零售的范畴。“之所以要做这个区别,是鉴于当前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体系的分工局面,同时也涉及到对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的考虑。”
基于这个区别,可将数字货币区分为央行的数字货币,以及私营部门的数字货币,当然也可以包括PPP(公私合营)的数字货币。周小川指出,相比于央行担负着币值稳定、金融体系稳定的职能,私营部门如果没有建立合理的机制、法规条例以及激励,就有可能只关心市场份额、效率和成本,但不一定关心币值稳定。随后出现的锚定央行货币的“稳定币”,也是基于币值稳定的需求。
除了BIS对以上三个概念的区分,对数字货币的分类方法,周小川表示,比如支付究竟是借记型还是代记型的,我们现在看到的中国第三方支付的主流还都是借记型的,但也出现了很多P2P的公司在根据这种支付的特性给予给予贷款。
对于”币值究竟是锚定的还是非锚定的?货币是加密还是非加密的?”问题,周小川表示:“其实仔细观察电子支付和数字货币,几乎都是加密的。但是,加密的环节不一样。有的加密加在谁拥有这个货币,有的加密在支付环节,有的加密在通证传递的环节。总之,不可能都不加密,很容易受到攻击。”
对于“究竟在哪个层次上允许数据留存?”问题,周小川指出,一方面数据的留存涉及到纠纷、执法问题,但同时也更多涉及到隐私是否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三四年前央行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央行可以组织这方面的研究,但是没有办法确保央行研究的方案会是最优的。应当鼓励多渠道研发、相互竞争的机制,同时要后果可控,不能放任不管。(财新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