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应该全面掌握和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以便在处理业务核算时得心应手,不易出错,最大限度地规避企业的税务风险。
今天小吴就和大家分享一下《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益》的相关内容。
本准则中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将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转让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让我们先看看新收入准则的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除长期股权投资、合营安排、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租赁、保险等准则所规范的合同以外,所有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合同。
企业应当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也就是说,只要客户拥有控制权,企业就可以确认收入。
在实践中,确认收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接下来,第五步是新准则下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
什么是五步法?
新准则设定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方法,即:识别合同、识别要履行的义务、识别交易价格、分享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第一步:与客户确认合同。
1.合同的定义
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者多方之间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协议。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2.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的成立条件在合同开始之日得到满足。通常情况下,企业不需要在后续期间对其进行重新评估。合同的开始日期通常是指合同的生效日期。
对于暂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企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3.合同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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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变更
如果企业已经开始履行合同,此时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如何处理?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核算合同变更。
第二步:确定合同中的个人履行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企业在合同中承诺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比如企业宣传的免费保修服务。
企业应当将向顾客转让可明显区分的商品的承诺和向顾客转让一系列具有相同实质内容和相同转让方式的可明显区分的商品的承诺作为一项单独的履行义务。
企业顾客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视为可明显区分的商品:
1.顾客可以从商品本身或从商品与其他容易获得的资源的使用中获益;
2.企业将商品转让给顾客的承诺可以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分开。
注意:以下情况不可区分:
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本文只介绍收入确认的第一步和第二步,其余的都没讲。下一个会详细解释。
最近会更新新收入标准系列文章,关注“51会计事务所”,错过每一个学习的机会~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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