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是个区块链技术的货币管理体系,所有的使用价值和价格都来源于共识。DCEP 则是国家中央银行发售的法律规定货币,每一块钱都是中央银行背书。
黄奇帆在第一届上海外滩金融峰会上详细解释了 DCEP 和以比特币为首的数字货币的差别。他觉得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的出现,促进了货币迈入了智能化时期,可是有一部分企业想尝试发售比特币这类虚拟货币,这类虚拟货币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货币摆脱了主权信用,发售基本没法确保,面值也没法平稳,无法真正的实现国际储备。
DCEP 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差别,取决于前者有主权信用做背书,而后者则不具有,央行数字货币的实质是法币,在法币的环境下,中央银行不但是货币发行的领导者,还是货币管理体系的强大背书。
DCEP有下列四个特性:
1、DCEP 的使用价值只与人民币挂勾。
2、 DCEP 具备无限法偿性。即不管付款的金额大小,收款方都不能拒收。
3、 DCEP 不用账户就能保持使用价值迁移。DCEP 不用连接网络,只要使用配有 DCEP 的手机,相互之间碰一碰,就能实现使用价值的迁移。
4、 财产的安全系数高。DCEP 由中央银行直接发售,没有银行倒闭的问题。
除了使用价值不同之外,DCEP 和比特币的最底层构架也是不一样的。比特币的最底层构架是区块链技术,而中央人民银行发售的 DCEP 保持了技术的中性化,不预置技术路线,也不依靠某一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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