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比特币现行政策
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确立了比特币的特性,认为比特币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售的,不具备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特性,并非实际意义的货币。从特性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殊的虚拟物品,不具备与货币等同于的法律地位,不可以且不可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可是,虚拟货币交易作为一种网络技术上的商品交易行为,普通百姓在自己承担风险的前提条件下有着参加的自由权。
二、比特币在我国的合法性讨论
虚拟货币交易具备国际性,尽管我国禁封了虚拟货币交易,但是比特币价格并没有受到利空影响导致下跌,反而出现了新一轮的疯狂上涨。比特币交易所尽管遍及全世界,但资料显示,我国市场才算是最近的“交易主力”,而且出现了各式各样的买卖交易平台。
比特币在中国不存在合法不合法问题,因为比特币根本就是互联网诞生出来的,并不恐怖。就好像游戏里虚拟的商品,绝大多数人认同, 想要花钱来买它,不能用不合法这个字眼去定性它,国家只有去标准它,防止因比特币等虚拟物品借发大财之名过多蹭热点,危害投资者和人民币的法律规定货币影响力。
比特币是不是合理合法这一问题要看是什么时间,哪些国家,哪些行为。比特币无论是合法还是不合法,本就是一种虚拟商品,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并不可怕,真实恐怖的是人的本性的贪欲。关键是取决于对比特币的看法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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