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东方财经网在这里给大家讲讲被禁的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 ban)。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件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1.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售代币车票。
2.由于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对token的定义,如果比特币被列入“token”,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将不确定。
3.原因: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实物货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
4.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它就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会引发金融界的又一次热潮。
5.3.哥伦比亚。在哥伦比亚,金融机构不得促进比特币交易。
6.金融监管机构警告2014的金融机构,它们可能不会“保护、投资、代理或管理虚拟货币业务”。
这是东方财经网对禁止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 ban)的回答。如有其他问题,请继续关注东方财经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