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lock.one诉讼中选择首席原告的法官表示担心,有些当事人似乎主要是因为承诺收取高昂的法律费用而存在。
本周早些时候在纽约,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刘易斯·卡普兰(Lewis Kaplan)表示,针对五名投资者的集体诉讼明显缺乏尽职调查和承诺,使他们不适合成为Block.one诉讼的主要原告。
被称为“威廉姆斯集团”的法官卡普兰法官说,原告提交的交易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且无根据,未能显示出他们因投资EOS初始代币发行(ICO)而损失了多少钱。
例如,从其中一位原告提交的交易数据显示,据称他出售了比他实际购买的3,000多个eos代币。
卡普兰法官补充说,原告之一的代币基金I未能提供交易损失的证据,仅在提出提起首席原告的动议前两天就成立了,这表明它是为该诉讼专门设立的。
卡普兰法官补充说,一项决定在最后一刻删除几名原告“使人们进一步担心该申请是由律师而不是原告驱动的。”
首席原告的案件代表所有其他具有类似诉讼的原告,并且是唯一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这意味着首席原告的律师将收取律师费。
Kaplan法官称,在Block.one案中,指称EOS的创建者犯有证券欺诈罪,该诉讼有可能延续多年,这对于首席原告的法律团队来说是一个有利可图的前景。
卡普兰法官不是威廉姆斯集团的法官,而是从五月份作为首席原告提出的加密资产机会基金(CAOF)中选择了诉讼,称该基金具有更大的财务利益,并且实际上已经提供了准确和有证据的交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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