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来了,牛市来了,机构参与数字资产市场也迫在眉睫。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值得思考的是,高度监管的金融公司的进入将如何改变加密行业的市场基础设施。到目前为止,加密市场基础设施主要面向的是散户,而当机构进入时,其在整个交易链上的要求会不同或更高,尤其是在数字资产的托管方面。
作为不记名资产,加密资产的出现对资产交易和保障产生了影响,也使机构资产管理人开始对数字资产基金进行资金配置进行了考虑。
不记名资产
对于无记名资产,仅凭占有就能确定所有权。如果我持有一张10美元的纸币,那么它就是我的。如果我持有一张3亿美金的不记名债券,它也是我的。同样的,如果我持有一个比特币钱包的私钥,里面有10个BTC,那么它(可能)也是我的。
我们之所以说“可能”,是因为大多数不记名资产是很难被复制的。它们内置了各种防伪措施,比如序列号、全息图像、图章、紫外线线等。而比特币钱包的私钥,只是一串32个字母的数字字符,可以用铅笔、iPhone相机或靠记忆来复制。一张10美元的纸币必须要实实在在被偷走才能使用,而比特币,只要私钥被偷走了就没了。
因此,私钥是最脆弱的不记名资产形式,一旦暴露在众人面前,就无法证明其独特的所有权。届时,私钥可能已经被复制,而且并不会有复制的记录。
如何保障这些私钥的安全便成为了数字资产的关键问题。区块链对资产记录的最初设计是围绕着钱包模型进行的。但使用钱包这个词就已经说明了安全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你用实体钱包用的很舒服,那为什么要在数字钱包中存储更多的价值呢?持有者可能会觉得有了数字钱包,自己就有了加密安全,但这意味着物理安全吗?
在人身威胁下,人们的数字资产被抢走的案例不胜枚举。而当我得知一家规模很大的加密基金向我透露的,它将三人的私钥抄在三张纸上时,我更是被震惊了。我建议他们,为了他们的人身安全,千万不要再向其他人透露他们持有私钥的方法。为了说明这有多不安全,也许只要讲讲大概每六个月,加密货币交易所就会丢失其热钱包里的全部资产就够了。
为了让钱包更加安全,行业里出现了各种技术方案,包括MPC技术。但这些技术虽然降低了风险(据说),但从根本上来说,并没有解决风险的本质问题。从银行抢走10亿美元,仍然是高成本、高风险的行为,但抢劫一个持有10亿美元的个人钱包的比特币拥有者则要容易得多,风险也要低得多。
行业影响
对保障措施的第一个影响是,钱包模式并不足以保障高价值(>1 000美元)资产。它的设计和架构使其过于脆弱,任何技术的改进,无论多么创新,都无法根本解决这一挑战。所谓“更好”也永远不会是“足够”的。
而另外一种可供选择的保障模式则是账户结构,即由受信任的第三方控制资产,并将授权过程与私钥管理分离。这是银行的工作方式,它需要信任、监管和治理,而且也是大多数加密货币世界的鼻祖们所厌恶的。
此外,数字资产的不记名性质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证明唯一的所有权。而唯一的解决办法是确保(并证明)没有其他人接触过私钥。鉴于冷储存(数字资产最常见的长期存储形式)需要人们跨越空间移动资产(具有相应的共谋风险和较差的可扩展性),因此这种解决方案似乎也是不可接受的。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无记名资产的监管规则(因国家而异)。在美国,任何规模超过1.5亿美元的基金都有义务将无记名资产“非实物化”,并将其记录在由拖管人拖管的所有权登记册上。这就是为什么几乎所有交易无记名资产都被非物质化到电子登记册上的原因,这些登记册通常由受监管的存管机构持有,且其记录在法律上被视为“真实”。
考虑到这些规则和现有的模型,所有数字资产很可能都会类似地非物质化,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现有的法规,所有的数字资产都将被附加到一个附带所有权的数字分类帐上(出于操作原因,不太可能是区块链)。
只是开始
数字资产交易环境的制度化才刚刚开始。未来几年将决定我们是否能够拥有一个有效的单一解决方案,如债券市场的解决方案,或是像外汇市场那样采取更零散的方法。
星展银行、渣打银行和北方信托已经推出了内部托管解决方案,而其他大型银行也在考虑其选择。如果在2021年,四五家银行围绕一个核心基础设施凝聚起来,那么市场可能会发展得更快,而高频交易资金也将推动交易量成倍增长。
对于现有的以零售为主的交易所,如Binance和Coinbase,迎合机构的需求将需要相当大的转变。而这些变化可能会迅速淹没其中一些机构,因为它们的技术大多不能满足高频交易者的操作。
由于现货与衍生品的比例较低,所以如果现金结算的衍生品交易所能够在制度上变得合规、便捷、且成本效益高,那么它们或许会成为最大赢家。
此外,加密布道主义将转变为资本市场的实用主义,而预期的区块链的大规模采用也将更加立足于操作现实。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将引领这一调整。
作者:Phil Mochan
编译:公众号@萌眼财经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