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钱宝”是具有外延的扶贫放款、慈善互助类传销。“友钱宝”模式伪装性强,表面上正视与扶贫、慈善众筹相似,实质上利用吸引人的慈善模式实施传销行为,从而筹集资金进行非法牟利。
简单来说,“友钱宝”传销就是以慈善基金会的名义,在一定范围内以吸引或虚拟慈善收入的形式,来达成储蓄、贷款、合作社等目的的传销组织。这种传销方式在国内时有发生,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销罪》的订立和执法机关的加大力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加大了。
一般来说,“友钱宝”传销的存在,有如下几种情形:①以慈善法人的名义举办慈善活动,以吸引传销客户参与。②借着慈善的名号,实施贷款,以获取非法利益。③收取营销押金,行销“一鸣惊人”,以增加收入。④宣传、报道时线下举行大型活动,以吸引贷款客户。⑤发放奖励,把管理报酬绑定到友钱宝上。
“友钱宝”传销对社会也有负面影响:①破坏了当地慈善事业的公平法制;②损害了社会财产安全,令贷款资金未能如实用于慈善事业;③造成社会公共安全隐患,伤害广大当事人的利益;④造成精神劳动者因对这种传销行为的投资而难以及时退出和获得报偿;⑤如果传销行为被当事人接受,会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这将不利于改善实地环境、民生条件,而是会网路诈骗等案件的增多。
因此,在面对“友钱宝”传销,我们应当高度警惕,谨慎对待,少听风少信谣,拒绝一网打尽不了解情况的投资行为,同时真正的慈善互助类组织也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以期消除传销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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