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ance、Binance.US 和CZ在周二提交的一份新文件中辩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对这两家公司及其创始人提起的诉讼中没有满足"豪威测试"的要求。 Binance和CZ向美国SEC提交了一份答辩状,Binance.US也提交了一份单独但类似的答辩状,辩称美国SEC并未证明这两家交易所的美国客户拥有任何符合 "投资合同 "定义的合同,也未证明符合最高法院案例中的其他要素。 Binance还反驳了美国SEC将该交易所与司法部的认罪协议、FinCEN的同意令,或CZ本人与司法部的认罪协议,加入到正在审理的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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