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就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的要求,建议公司股本要求为2500万港币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联同金融管理局昨日就有关监管稳定币发行人的立法建议,联合发表公众咨询文件。就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的要求,香港金管局表示,参考国际监管做法后,建议公司股本要求为2500万港币,或法币稳定币流通额的2%,以高者为准,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长驻香港,同时须符合反洗钱监管,另要有披露及审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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