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工作报告案例,披露莒县法院判处一起虚拟货币“跑分”案件,被告人设立“洗钱”窝点,通过在国内招揽能提供虚拟货币平台账户、银行卡的“客户”,用平台权限将上游违法犯罪“赃款”转换成虚拟货币,协助转移违法犯罪资金2000余万元,一审审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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